2007-6-1 8:54:00 来源: 北京晨报(李隽琼)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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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内地保险公司运用自有或通过购汇取得的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确切地说,监管机构将允许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从香港市场逐步扩大到其他成熟市场,”孙建勇昨天下午对记者解释说,“而无疑,纽约证交所和伦敦证交所都是目前最成熟的市场。”
按照QDII的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可以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投资境外债券以及货币市场。银监会已经先行放行银行系QDII投资境外股市,而此后,保险监管机构将扩大保险QDII境外投资范围的风声渐大。
在保监会去年底公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投资比例将实行分类管理。
到2006年末,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97万亿元,按照15%的投资比例计算,将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出海”寻找投资渠道。
孙建勇的态度表明,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境外投资多元化,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整体趋势是逐步放松监管,并逐步提高保险公司外汇交易的灵活性,这不仅将提升保险公司的竞争力,而且可以缓解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