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7 9:42:0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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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不得按员工进行招募。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须规范增员制度,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时,在广告、宣传手册及口头宣传和解释中应明确说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险营销员而非公司员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是招聘公司员工,或承诺将其转为公司员工。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活动应与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分开进行。
此外,《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在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并经保险营销员确认,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条款和用语中不得出现员工、工资、薪酬、底薪、工号等误导性条款或用语。
在日常管理制度方面,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行公司员工考勤制度,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适用公司员工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存在利益冲突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禁止或限制保险营销员兼职从事其他职业或其他工作。
此外,《通知》还指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主动协助、指导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使其获得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