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9 10:27:00 来源: 京华时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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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强制三者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推行,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保险中介公司利用低价保费吸引车主,在骗得车主身份证号码后通过交强险系统提前下单,最终抢夺客户的行为。不久前,车主杨先生就亲身经历了整个过程。
中介是主角
“(保险)中介公司实在太过分了。”回忆起几周前的经历,杨先生仍是愤愤不平。他表示,保险中介公司在抢夺客户方面有自己一套成熟的体系,如果对车险、法律知识不够了解,只能任中介公司摆布。
据杨先生回忆,他的车险是在今年10月8日到期,由于国庆长假的原因,他必须在9月30日前购买车险才不致过期。在整个9月,杨先生就不断接到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推销各自保险公司的车险,基本每天类似电话都在十几、二十个左右,让杨先生烦不胜烦。
最终,一位保险中介业务员引起了杨先生的注意。该业务员称,他所在的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的一级代理,而通过他在一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只需4900元/年。而之前杨先生的车险费用没有低于5000元/年的,而且去年他还出过几次险,因此保费应该还会有所上浮。出于对这样超低车险价格的好奇,杨先生要求对方把具体的保费明细报出来。对方称要算具体费用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号码,于是杨先生没有防备地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很快几分钟后,该业务员给杨先生回电说,刚才通过查资料才知道杨先生的车去年出过三次险,因此最开始报出的4900元/年无法实现,现在全险的报价提高到了5800元/年。这几乎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近一千元,因此杨先生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而拒绝了。该业务员马上询问他打算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杨先生随口表示计划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
抢单交强险
就这样过了几天,杨先生自己找了一名中保的业务员购买下年度保险,结果却被告知他的交强险已经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下单了。这让杨先生颇为惊讶,因为他并未在太保购买任何保险。
于是杨先生联想到几天前的那个保险中介,对此中保的业务员建议他向太保的95500服务电话进行投诉,并向太保提供该保险中介的电话号码即可撤销该保单。随后杨先生就意外地接到了该保险中介业务员的电话,他告诉杨先生已经帮其在“太保”投保了车险并出好了保单,请杨先生告知具体地址,他会将保单直接送到杨先生家中,到时杨先生只需签名确认并当面付款就可以了。在杨先生质问他有什么权利在未经事主同意下出单时,该业务员表示,保单已经出了,就只能在出单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反正到别处也无法购买了。
在随后的暗访中,有保险中介业务员向记者表示,他们提前下交强险保单并不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行驶本复印件,只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出单。他们的理由是,身份证号码是私人信息,有了这个号码等于是得到了车主的授权。
对此,一名保险业务员透露,为了先抢到客户,保险中介公司就骗取车主的身份证号码后提前出单。虽然只是提前下了交强险的保单,但一部分车主不了解商业险可与交强险分开购买。另外为了减少购买和理赔时的麻烦,一些车主也就在中介公司的强硬手段下购买了中介公司推荐的车险。至于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应该是中介先在别的公司下单,然后准备拿到保险费后再退单购买杨先生希望购买的保险公司车险。
之后在杨先生的再三投诉下,太保才勉强撤销了杨先生的交强险保单。一位姓王的太保车险部业务科工作人员在撤单前对杨先生表示,保险公司本身也存在疏忽的地方,例如没有与车主进行任何形式的核实就出了交强险保单。
车主可投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杨先生这种遭遇抢单的车主不在少数,相关部门也正在调查此事,如果一保险公司未经车主同意就下单的次数超过一定比例,将要受到惩罚。
保险公司70%的销售业务都交给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每拿到一份交强险的投保单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费4%的报酬,商业险的酬劳则最高能达到保费的15%。有的保险公司还会在年底给业绩好的保险代理员返利,在利益的驱使下,保险公司使出各种招数抢单。
财险行业专家表示,任何保险公司在没有经过车主许可,获取车主身份证号将车主的交强险锁定都是违规的。车主可以向保监会投诉。
如果车主的交强险保单被一家保险公司锁定,第二家保险公司就不能再给这名车主出交强险的单。只要是没有交保费,还是可以到第二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主与第二家保险公司签署重复投保告知单即可。重复投保告知单的信息反馈到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数据库上,保监会或保险行业协会就会对锁单保险公司提出警告,令其解除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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