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贵说,从2001年到2004年共4年局里没有买车,资金有结余,经常务副市长批准,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拨付资金去年采购了2辆车,全年经费没有超出预算,也没有超出湖南省关于科级单位购车在20万元以内的标准。虽然近10年财政局所购小车都在财政局包干预算总额之内,所购车辆和上级配置、奖励的车辆来路正当、符合程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名义上长期超编和实际上短期超编现象。常宁市委、市政府发文核定财政局4辆车的编制,但由于出售、赠予的3辆车没有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财政局名义上小车长期超编。从今年1月16日省财政厅奖励一辆猎豹牌越野车至3月21日局里出售给江河乡政府一辆2000型旧桑塔纳期间,财政局拥有5辆车,实际上短期超编1辆。蒋石林1月18日寄出的申请书认为小车超编是属实的,但4月3日递交诉状时已不存在超编问题。
二是小车支出费用大。经匡算,平均每辆车一年的费用支出近7万元,其中修理费1.6万元,油料费2.7万元,过桥过路费3000多元,保险费5000元,交通规费1200元,司机工资、补助1.5万元。全局一年养车开支就达近30万元。
听了周年贵的说明,仔细查看了相关的凭证、文件、会议记录和领导批示,蒋石林铁青的脸慢慢转晴,最后表示满意。他说,他接受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定,特别是周局长亲自登门说明实情,以后不再往上状告财政局买车一事了。
告别时,蒋石林紧紧握着周年贵的手,笑着说:“我是依法行使我的纳税人的权力,请局长理解;由于对包干预算不了解,加上条件限制,调查取证不详细就匆忙上告了,请周局长不要往心里去。”
蒋石林警醒公务员要依法行政
常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詹国发对记者说,作为农民,蒋石林状告财政局值得我们反思。这起不同寻常的民告官案件,彰显出普通纳税人民主和法制意识的增强,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欲望和能力的提高,我们应该感到欣慰,应该尊重他的权力,同时也警醒我们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
他说,财政局去年更换旧车购置2辆新车,符合现行的3条规定:一是符合旧车使用年限已到5年或所跑里程超过了25万公里的规定;二是财政局共有4辆车的编制,处理2辆旧车后空编2辆;三是财政局包干预算没有超出,有钱买车。但是,如果经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就更好,购买公车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有待更加完善。
他说,蒋石林将推动常宁市公车改革。从买车到养车,路上的行政成本不是个小数字。我们将以蒋石林告状为契机,以既有利于工作开展、又兼顾节约行政成本为原则,抓紧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尽快推进全市公车改革。
财政局长周年贵认为,不透明的财政管理必将产生瓜田李下的猜疑。蒋石林告状一事让我们得出教训,我们一定要建立“阳光财政”。同时,财政部门用钱尤其要加强自律,只有自己率先依法管好、用好每分钱,才能管好、用好全市的钱。
常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超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