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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马甲照样是“与民争利”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2006-5-23 网友评论 【字体:
   据中国青年报6月10日报道,广西阳朔各风景点的100多名三轮车主,按照政府要求更新了车型,准备成立一家旅游出租车队,却遭到了主管部门的阻拦。有人指责此举是为了阻止民办公司与县运管所所办的公交车公司争利,该县副县长这样答复:公交公司是运管所出面
负责组建的公司。其法人代表运管所副所长蒋建国身份不属于公务员,也没有拿公司一分钱报酬,同样,政府也没有从中获利,哪来的官与民争利之说?
  阳朔的做法真的没有与民争利?风景区的出租车业务是块肥肉,吸引了运管部门的“胃口”,于是,他们利用职权,不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实力、有能力的车主批手续,而是自己再成立一家公司,既当监管者又当经营者,搞起垄断经营吃“独食”。还有,运管处所
组建的公司,资本金全部来自于出租车主,却强行把股东变成了打工者,非法剥夺了其合法权益。这些为了官办公司牺牲百姓利益的做法,不是与民争利是什么?
  与民争利不是什么好事,阳朔县的领导好像明白这个理儿,不然他们为什么想方设法,为自己与民争利的行为穿上“法人代表不属于公务员”、“政府没有从中获利”的“马甲”?其实,不仅是阳朔,许多地方都千方百计为自己与民争利的做法开脱。如有的穿上了“经
营城市”的“马甲”。有地方在拍卖出租营运手续过程中,强行剥夺几百名车主的营运权,并使他们背上了巨债,生活难以为继,脱富致贫。某地以市内动物园易造成公共卫生危害为借口,在市民强烈反对的呼声中,将动物园搬迁到市郊,市民观赏动物的费用猛增。当然,
无论什么“马甲”,都难掩与民争利的实质。
  “利”的问题,尤其是“利”的流向问题,是任何社会管理者必须考虑的大事。一个成熟、高效、有公信力的政府,在制订政策和具体执行过程中,首先考虑的就是利为民谋,而不是与民争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有多么动听的名堂,不管有多么重要的理由,只要是
与民争利的行为,都必须制止;与民争利的官,也必须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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