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妇女就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本力量之一。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妇女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生活正处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面临着全面转型。在这种形势下,妇女除了要冲破传统的种种男女不平等的樊笼,还面临着新的困境与挑战。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实践并纳入行动议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应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愈来愈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当代中国妇女不平等现象的表现
(一)政治不平等
妇女参政就是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这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尺度。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要求各国在立法和各级政府决策职位中妇女至少应占30%。1997年,各国议会联盟在印尼召开会议,发表了《新德里宣言》,认为“比例代表制”最能保障女性进入各级决策层。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为妇女参政议政、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我国妇女参政比例低、增长缓慢、参政程度不高、参政的后备力量不足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总体比例不相称的情况下,还存在“四多四少”现象:一般干部多,领导干部少;低层次的多,高层次的少;任虚职的多,任实职的少;任副职的多,任正职的少。就农村基层情况来看,在村级干部班子的配备中,除了考虑安排一个妇女主任以抓计划生育工作为主以外,其余的职位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安排女性。再如,全国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增长缓慢,20年来一直在21%左右徘徊,在国际上排名已由1994年的第12位下降到2002年3月的第28位,全国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也仅为15.5%。[1]在2002年召开的“女性领导:塑造全球发展的力量”研讨会上获悉,中国661个城市中,在任的正、副女市长人数已近500人,数量居世界之最,但同中国5000名男市长相比,仅占10%左右,且90%为副职。[2]由此可见,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充分发挥妇女的领导能力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二)经济不平等
1、女性在业率降低,再就业困难
根据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报告,数据统计结果表明,2000年末,城镇女性18至49岁的青年女性在业率为72%,比男性低6.6个百分点。国企职工专项调查数据表明,国企下岗女工普遍感到再就业困难,她们中有49.7%的人认为自己再就业时受到年龄和性别歧视,比下岗男工高18.9个百分点。[3]吉林长春市最近调查统计表明,每年到职业介绍所求职的女职工达1800人,能够上岗的仅占16%,而且都是短期临时性工作,月薪大都在350元以下。2000年末,城镇18岁至49岁女性在业率为72%,比1990年降低了16.2%。
2、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近年来,女性的经济收入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与男性的收入差距却明显拉大。在城镇,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与在业状况和职业层次直接相关。女性较多地集中在收入偏低的职业,在相同职业中女性的职务级别又比男性偏低。1999年城镇在业女性包括各种收入在内的年均收入为7409.7元,是男性收入的70.1%。从收入分布看,城镇在业女性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占47.4%,低收入的女性比男性高19.3个百分点,而年收入高于1.5万元的女性为6.1%,中等以上收入的女性比男性低6.6个百分点。
3、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
近年来,侵害女工权益的事情充斥着我们的视线,各种触目惊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南方发达地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大量外来女工的劳动权益、生存权益受到威胁。她们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恶劣,有时候却得不到应得的工资和劳动保障,甚至搜身、下跪等侵犯人身权益的事情也随处可见。
通过对近1100名来自广西、湖南、四川、江西、湖北、福建等地区的外来女工的调查,关于外来女工的权益保障与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不包括周六、日,外来女工一天的劳动时间达到9.7小时,一周的劳动时间超过61.68小时。[6] 2002年6月,广东东莞安加鞋厂有12名女工被确诊为慢性正己烷中毒,较重者出现双脚无力、肌肉痉挛样疼痛、肌肉萎缩甚至瘫痪。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表示,“如果工厂做好防护工作,中毒是完全可以避免的。”[7]很多用人单位明明知道有毒原料对工人的危害,但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就将这些全部抛诸脑后,严重地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