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的力量。江苏省典当协会副会长、江苏金腾典当有限公司的张建平总经理告诉记者,大批“手头紧”的中小企业会更多地考虑典当融资,理由很简单,尽管典当公司规模小,但拥有“灵活、快捷、方便”的优势,与同样具备灵活特点的中小企业来说是相得益彰。
金融专家认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起于“担保”,归途可能也在民间金融上。
短短两三年间,苏州为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就开了11家,除了市区由政府托盘启动的四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外,民营的担保企业也雨后春笋般茁壮发展起来,他们将触角深深地扎进了民营经济中。本市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江苏诚泰投资担保公司去年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了3亿多贷款,公司规模也不断扩大,从昆山本部将分公司开到太仓、苏州。其太仓分公司的曹主任介绍说:担保公司面对的客户99%是中小民营企业,而平均每笔贷款额基本上在50万-200万之间。即便我们做了最大的努力,向我们提出申请的客户中能获得贷款的还是少数,二三十位中才可轮上一个。
贷款:空气中弥漫的饥渴
蓬勃兴起的民营经济对资金的渴求就像干涸的土地等待甘霖一样。
可是这场雨究竟何时才能润泽那些柔弱的刚刚萌芽的嫩草呢?
从4月25日起,存款准备金比例和再贷款利率再次调高,这是央行第六次提高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例。通俗地说,银行可放贷资金在不断缩减,想从银行获得贷款将难上加难。
究竟有多少企业需要贷款呢?企业法律顾问谈律师告诉记者:但凡企业,都需要贷款,哪怕是小本经营的个体户,但是银行对低于500万的贷款已经很难发生兴趣了。
“机器抵押贷款、定单抵押贷款现在银行已很难贷到了,对那些中小企业来说,想贷几十万、百把万的就更没戏了。”谈律师实话实说。
所以,企业一般会通过三种渠道筹资:首先银行申请;不行的话,向亲戚朋友借或内部集资;再不行就要钻法律空子,搞个虚假的合伙、合资或购销合同来借钱。
即便用了所有的方法,还是有一大部分人借不到钱。
万解秋博士认为:“从调研情况来看,尽管近几年各地政府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状况总体上并未得到很大改观。到目前为止,中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自我融资和非正规渠道融资。”
根据调查,目前非正规渠道的融资方式大体有以下几种:民间借贷、拖欠货款、私募股本和相互担保。
从融资比例上看,由于其余几种方式需要一定条件,在实际中最为常用的是民间借贷。尽管金融监管部门控制严格,但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十分活跃。由于民间借贷对资金出借者基本能保持月1%的利率水平,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同时又缺乏其他投资渠道的情况下,不少城乡居民就将手中资金投入到这一市场上,从而使民间金融活动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
一年一个亿的民间借贷纠纷
不可否认,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借贷资金的压力,特别是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和农民、个体工商户季节性的生产周转之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正因为它的不成熟性、不规范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纠纷。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民间借贷有明确规定的是《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民法通则》明确: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法》则以专门的章节对民间借贷进行了规范。由于法规过于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民间借贷的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解释,对形式、利率、期限等做出了规定。其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等条款至今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广泛。
从2002年至今,苏州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每年有2000多件,纠纷标的总额超过一亿元,个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在这些形式多样的纠纷中有:亲戚朋友间的挪借、赌博留下的欠款、非法同居中签下的青春损失费欠条……但是有一类纠纷是明显上升:用于经营的民间借贷。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吴法官介绍: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普遍的是借贷行为不规范,具体表现有:
1、欠条不规范:一张涉及数十万元的欠条就写在一张皱巴巴的纸上,没有利率约定,没有还款期限约定,有的欠条甚至丢头掉尾,连借款人的签名都没有。
2、不立字据:凭义气口头约定,取证难,法官很难处理。
3、约定利息超过法律保护范围,存款利息四倍以内受法律保护,但实际上诉讼到法院的有二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