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就茂化实华事件“炮轰”中石化 中石化驳斥茂化实华歪曲事实
2月27日,张维迎、盛洪、张曙光等一批知名经济学家就茂化实华停产事件专门召开研讨会,异口同声讨伐中石化停止向茂化实华供应原料导致其停产事件,专家们认为该事件反映了石化产业所存在的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必须尽快打破。而中石化茂名炼化和中石化总部的官员,则对经济学家们在没有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和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具体情况的背景下,就发表的关于茂化实华事件及我国石油工业体制改革的看法表示诧异。他们认为:该事件本身是双方经济行为,根本与垄断问题无关;而且,由于石油石化工业的特殊性,保持必要的国家控制,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中石化的官员进一步表示,愿意配合经济学家们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茂名炼化:多次催款无效导致停货事件
会议组织者向记者们散发了题为《“茂化实华与中石化冲突”事件前因后果》的文字材料,材料中说,由于中石化单方面提高茂化实华的原料价格,导致后者面临亏损境地,因而拒付前者货款;中石化茂名炼化公司就停止了茂化实华的原料供应,导致其停产至今。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两亿元。而中石化方面则打算重起炉灶,再投资4亿元在茂名再建一个与茂化实华完全一样的企业,完全把后者撇开;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总和超过20亿元。会议组织者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材料来源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就会议反映的茂化实华停产风波的相关问题,记者27日晚采访了事件的当事人、茂名炼化发言人陈国兴。陈国兴对会议散发的材料与事实出入严重表示惊讶和气愤。他说:“茂化实华原是我们的下属企业,当时双方的原料供应价格确实比较便宜,但那是一个企业内部的结算价格,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在茂化实华不再属于我们以后,就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来供应原料。在国际国内原料价格暴涨的情况下,茂名炼化适当提高原料价格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茂化实华也确实按照这个价格向我们支付了一个月的货款。而且,按照测算,茂化实华即使在提价以后,仍然是盈利的,不存在全面亏损问题。他们停止向我们付款,就是胁迫我们向他们让利,这我们怎能答应?
在他们拒绝交付货款后,我们多次以各种方式告诉他们,如再不如数交付货款,就可能停止供货,他们仍然置之不理。后来,他们拖欠我们的货款总额已经达到了6亿多元,才发生了最后我们不得不停供原料的事件。” 这位发言人还说:“茂化实华对外称,拒付货款的原因是中石化擅自提高原料价格。但实际情况是,茂化实华与茂炼股份之间的供货合同到2003年底已到期,2004年1月1日后双方并未签订新的供货协议。在此情况下,双方商定按‘广州石化丙烯×27%+茂炼股份液化气×72%-230元’的价格向茂化实华供应液态烃原料,并据此开具销售发票,茂化实华一直执行到2004年4月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茂炼股份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原料价格,体现了液态烃原料的商品价值,是符合市场实际的。至于再投资4亿元搞一个新的类似企业,现在看来完全是没有根据的说法。因此,整个茂化实华停产风波中,根本不存在茂名炼化和中石化以大欺小、以垄断压制民企的问题。”
中石化总部:北京泰跃背信弃义,不履行主业出售承诺是深层原因
而中石化集团企业管理部的一位官员,则直指茂化实华的控股股东在整个收购及经营过程中,恶意高价收购在先,背信弃义、不履行相关承诺于后。这位官员介绍,早在2002年初,中石化就计划收购茂名石化职工持股会持有